信阳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信阳市2022年第一批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2-04-06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管理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2021〕29号)、《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办〔2021〕19号)要求,加快“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积极发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引导作用,我办根据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2022年第一批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名单整理形成了信阳市2022年第一批具备开展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名单,现予公布,有效期从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

未纳入本名单范围内的公办类普通高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不受本名单限制,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规定开展相应补贴培训;未纳入名单的评价机构(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外),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备案回执之日起即具备评价资格。开展核酸检测、核酸采样的机构不受本名单限制,根据文件要求自行确定。

机构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有效期内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的职业(工种)发生变动的,自变更文件下发之日起即可开展相应补贴培训或评价(鉴定)活动。对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其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评价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和管行业、管培训、管评价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加强机构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培训评价成果经得起检验。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陈 鲜    0376—7676297

 

附件:信阳市2022年第一批具备开展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名单.doc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