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策明白卡】创业运营补贴

时间:2022-08-09 来源: 阅读次数:

人社政策明白卡

政策名称

创业运营补贴

政策内容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并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运营补贴。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适用范围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并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适用期限

2018年以来

受理单位

创业孵化基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享受方式

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

就业促进工作科   袁振航(负责同志)

联系电话:0376-767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