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策明白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人社政策明白卡 | |
政策名称 |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
政策内容 | 适用对象:脱贫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脱贫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以及垫付就业技能培训费用的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补贴标准: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为五级/初级1200元/人、四级/中级1600元/人、三级/高级2000元/人、二级/技师4000元/人、一级/高级技师5000元/人;仅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每人补贴700元。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300元/人补贴。 |
适用范围 | 脱贫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脱贫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以及垫付就业技能培训费用的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
适用期限 | 2018年以来 |
受理单位 |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享受方式 | 自行申报 |
咨询电话 | 就业促进工作科 袁振航(负责同志) 联系电话:0376-7676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