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策明白卡】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
人社政策明白卡 | |
政策名称 | 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 |
政策内容 | 1.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 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适用范围 |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1.农副食品加工业2.纺织业3.纺织服装、服饰业4.造纸和纸制品业5.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6.医药制造业7.化学纤维制造业8.橡胶和塑料制品业9.通用设备制造业10.汽车制造业11.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2.仪器仪表制造业13.社会工作14.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15.文化艺术业16.体育业17.娱乐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 |
适用期限 | 1.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及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缓交期限不超过一年。 |
受理单位 | 授权参保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缓缴申请进行核准,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也可委托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核准办理。申请缓缴企业在省、省辖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由省、省辖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核准办理。 |
享受方式 | 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
咨询电话 | 信阳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 代斌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