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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4017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城市创新活力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人才分类认定政策。我市出台了《信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按照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将人才分为“A、B、C、D、E”五个层次。其中,A类顶尖人才主要面向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全球顶尖人才;B类领军人才主要面向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等国内领军人才;C类拔尖人才主要面向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优秀专家等国内杰出人才及地方顶尖人才;D类骨干人才主要面向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级拔尖人才、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地方业绩贡献突出人才;E类青年人才主要面向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国内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对认定的人才从人才落户、居留签证、社保服务、住房保障、医疗保健、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信息化服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已累计认定高层次人才6023名,发放各类人才补贴561.1万元。今年, 开展了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共有1997人符合认定条件(C类拔尖人才9人,D类骨干人才85人,E类青年人才1903人),目前正在公示中。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进一步突出了创新创业人才的评价激励机制,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活力。

二、科技人才评价。为加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出台了《信阳市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 方案》《信阳市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的措施》等政策。确立了突出品德、创新能力导向,建立健全了以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实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克服“四唯”,将成果转化效益、创新创业能力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出台了《信阳市农科院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的办法》《“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激发我市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发挥科技人才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 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大力落实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助力信阳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