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集和遴选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办〔2023〕128号)规定,进一步拓宽职称评审专家遴选范围,优化专家队伍结构,提升评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现就我市公开征集和遴选职称评审专家,完善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基本条件
申报入选职称评审专家库,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品行合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失信失德等不良记录。
(二)业务能力过硬。熟悉本专业领域理论与实务,熟练掌握职称评审政策法规,能够代表本领域技术发展水平,具备独立开展专业评价、综合研判的评审能力。
(三)资历年限达标。具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聘任在岗,对应评审委员会资历要求如下: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须聘任本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或聘任中级职称满3年;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须聘任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须聘任本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满3年。对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及新兴领域的专家,聘任年限可适当放宽,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行业实际认定。
(四)身体条件适配。身体健康,能够保障评审工作所需时间与精力,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对已退休但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内认可度高的高层次专家,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市人社局确认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履职意愿明确。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与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评审组织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符合法律法规及上级职称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遴选推荐方式与工作程序
遴选推荐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的进行,全部通过河南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线上办理。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信阳市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并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才评价开发”专栏进入河南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选择 “专家库申报”模块提交电子材料。申报人员须完整填报学历学位、职称资历、业绩成果、学术荣誉等信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诚信承诺,承担相应失信责任。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照遴选条件,对申请人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核查职称聘任年限、在岗状态、业绩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通过职称管理系统提交至主管部门,并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负责。
3.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选进行复核把关,重点核查申报层级匹配度、专业对应性及材料规范性,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步报送《信阳市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
4.人社部门备案确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的人选进行终审,确认后纳入市级专家库统一管理;对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的人选进行初审把关,择优汇总后推荐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由省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入库。
三、专家库动态调整管理
各单位每年对本辖区、本单位入库专家开展一次集中复核,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按程序办理退出手续。
1.本人主动申请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的;
2.脱离专业技术岗位,不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
3.因身体原因无法承担评审工作任务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按规定申请保留资格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存在违法违纪记录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7.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8.评审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泄露评审秘密、违反回避规定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9.其他不适宜继续履行评审专家职责的情形。
专家退出手续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填写《信阳市职称评审专家动态调整登记表》(附件3),书面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办理出库备案。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应知尽知。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征集工作,通过官方网站、行业工作部署会、单位内部通知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讲,充分调动符合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积极性,重点动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业内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申报入库,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二)统筹结构布局,保证覆盖均衡。推荐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年龄梯队、学科专业、行业分布等因素,实现我市主要职称系列(专业)全覆盖。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人数不低于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总数的5%,不超过20%;其中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占比不低于推荐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要注重向基层一线、企业生产一线、新兴产业领域倾斜,持续优化专家队伍结构。
(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遴选质量。各推荐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严格对照遴选条件逐一核查,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对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身体条件不胜任、超龄未备案、存在违法违纪失德失范、学术失信等情形的,一律不予推荐。报送材料须经单位盖章确认,确保推荐工作严谨规范、人选质量过硬。
(四)严守工作纪律,规范信息管理。专家库人员信息属于工作敏感信息,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个人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非工作渠道传播,严防信息泄漏。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与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请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于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本系统专家遴选推荐及审核工作,将《推荐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科427房间,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周友成 联系电话:0376-7676871
电子邮箱:rsjzck427@163.com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