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信阳市“万名学子回归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信阳市“万名学子回归工程”实施方案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5日
信阳市“万名学子回归工程”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信阳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老区振兴,加速绿色崛起,奋力实现“两个更好”,支持和鼓励信阳籍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与本地高校合作,加大赴外地高校招才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青年人才政策,力争每年吸引1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在信阳就业创业。
二、工作措施
(一)提供最优服务。为来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流程服务体系,解决来信青年人才后顾之忧。建设“信阳市青年人才之家” 服务系统,所有来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登录系统,录入个人信息,提供相关材料,构建“信阳市青年人才库”。凡入库的青年人才,均可享受人才政策、就业政策、培训政策“免申即享”和无见面审批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二)实施信阳“就业奖”。给予全职引进在信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0万元,生活补贴每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家费2万元,生活补贴每年5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高级技能等级以上的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由受益地政府负担和管理发放,安家费按照3:3:4比例分3年拨付,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三)全员安居保障。为所有来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保障性人才周转房供其租住,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对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减免租金。启动人才未来社区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下浮10%房价的人才房,供其购买。同时,安家费可直接用于首次购房,并提供住房公积金和信用贷款方面支持。企事业单位录用职工自录入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四)设立信阳“高校留才奖”。与本地高校联合开展“千名学子留信” 校园招聘活动,凡信阳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信阳就业落户,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由就业地政府负担。(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五)鼓励吸纳就业。鼓励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管国有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多吸纳信阳籍高校毕业生,做到有空编空岗的应招尽招。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离校1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1年内未就业、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社保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700元~6000元/人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六)强化兜底帮扶措施。对城乡低保、困难残疾人、零就业、纳入动态监测三类户等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加大工作力度,根据需要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全部实施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就业困难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保费的2/3给予补贴,最长补贴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七)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建设信阳市“双创”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全程创业培训体系。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园(区)、孵化基地建设,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小贷扶持+创业补贴+创业奖励”等多方支持。每年建成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个,县级创业孵化基地10个;市创业孵化基地在主城区的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补、在县(区)的由县(区)财政给予10万元奖补,县(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由县(区)财政给予5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创业奖补,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国家或省、市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1年内落地我市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经评审给予3~50万元无偿资助,资助资金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负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八)助推电商创业。建立健全市、县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对具有示范性的创业项目给予引导启动资金,对可持续性、长期性的创业项目提供办公场地,对项目带人才的给予支持。为从事电商、直播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在项目对接、经验交流、信息咨询及技术支持等方面提供免费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贷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高校创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及基地,对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高校、企事业单位,在主城区的由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在县(区)的由县(区)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在主城区的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在县(区)的由县(区)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对由基地升级为工作站的补足建站奖励经费差额;该奖励经费凭建站(基地)文件和设站单位成功招收第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予以申报兑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在全国信阳籍大学生相对集中的高校设立“信阳市引才工作站”10-30个,聘请信阳籍知名专家、高校校友担任“校园引才特使”,宣传信阳青年人才政策,发布人才招聘需求信息,吸引高校毕业生来信阳就业创业。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重才爱才、用才敬才氛围,不断提高青年人才对信阳的城市认同感和获得感,打造更适宜青年人工作生活的人才发展环境。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含在读学生)来信阳考察、观光,辖区内公办景点门票免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万名学子回归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以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统筹推进“万名学子回归工程”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各县区成立相应机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本地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公共服务,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人社部门要统筹各方资源做好服务保障;教育、卫健、财政、公安、工信、民政、文旅等部门要深入挖掘本系统、本行业就业岗位潜力,同时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并发布本部门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协同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统筹制定我市“万名学子回归工程”任务分解,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任务清单,确保目标完成。
(三)强化目标考核。将“万名学子回归工程”工作纳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工作考核内容,建立统计监测、定期报告和督查制度。每季度目标完成比率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12月底完成率达到100%。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专班,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实时统计监测。建立“信阳市青年人才库”。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对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建档造册,详细登记每人的姓名、就职单位、学历、专业、年龄、联系方式、特长等信息,提交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落户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创办企业执照、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加强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数据监测,实行季通报、年排名。
(五)提供高效服务。本方案涉及的政策待遇由引才用才单位或人才本人向市、县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请,由人才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信阳市青年人才之家” 服务系统建成后,通过网络录入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实行不见面审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1.信阳市“万名学子回归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万名学子回归工程”部门职责分工
3.“万名学子回归工程”2022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 件1
信阳市“万名学子回归工程”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蔡松涛(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 胡亚才(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涂卫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 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许远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霍 宏(市财政局局长)
厉天军(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余金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 长(市委编办主任)
何祥松(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立英(市住建局局长)
周 辉(市政务大数据局局长)
王亚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付新俊(市医保局局长)
郭 珂(市商务局局长)
周永兵(市工信局党组副书记)
郑 刚(市民政局局长)
裴 军(市文广旅局局长)
胡 伟(市税务局局长)
王家才(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邹忠生(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远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万名学子回归工程”部门职责分工
1.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才相关政策的宏观指导,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千名学子留信”校园招聘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选调生招录工作。
2.市委宣传部:配合市人社局制作“信阳市青年人才友好城市”宣传片,大力宣传信阳重才爱才、用才敬才的城市形象,将信阳打造成全国知名的“青年人才目的地”。
3.市委编办:负责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的编制使用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方案明确的各项人才奖补资金保障和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县区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保障。
5.市公安局: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提供高校毕业生落户网上办理系统。
6.市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此项工作落实;负责提供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保网上办理系统;负责“信阳市青年人才库”信息监测、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审核备案市直单位享受“就业奖”、“高校留才奖”高校毕业生名单;负责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政策和就业资金、培训补贴的审核使用。
7.市大数据局:负责牵头建设和日常维护“信阳市青年人才之家”信息服务系统,构建“信阳市青年人才库”,为所有来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办理落户、住房保障申请、社保办理、补贴发放、开办企业等各项网上公共服务。
8.市医保局:负责提供医疗保险网上办理系统。
9.市卫健委:负责提供人才就医、保健等网上办理系统。
10.市教体局:负责提供人才子女入学网上办理系统;负责在全国信阳籍大学生集中的高校设立“引才工作站”,聘请“校园引才特使”,向在外信阳籍大学生宣传信阳青年人才政策,吸引人才回归。
11.市住建局:负责筹措房源,为来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就近提供保障性人才周转房;负责制定信阳市人才周转房管理办法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周转房装修、用品配备标准制定和落实工作。负责人才未来社区建设,为高校毕业生购房提供下浮10%房价的人才房,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提供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网上办理系统。
12.市商务局:负责建立健全我市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提供技能培训、技术咨询、政策资金支持。
13.市供销社:负责会同市商务局,共同建设我市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14.市文广旅局:负责指导落实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在信阳市辖区内公办景点门票免费相关事宜。
15.市残联:加大工作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我市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兜底帮扶工作。
16.驻信高校和国有企业:负责配合做好“千名学子留信工程”招聘活动,积极开发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来信落户就业。
17.市政府督查专班: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18.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公共服务,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对照任务清单,确保目标完成;要对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建档造册,详细录入个人信息,做好应录尽录。
附件3
“万名学子回归工程”2022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单位 | 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数 |
1 | 浉河区 | 1300 |
2 | 平桥区 | 1300 |
3 | 罗山县 | 1000 |
4 | 固始县 | 1600 |
5 | 潢川县 | 1100 |
6 | 息县 | 1100 |
7 | 淮滨县 | 1100 |
8 | 光山县 | 1100 |
9 | 商城县 | 1000 |
10 | 新县 | 600 |
11 | 高新区 | 600 |
12 | 羊山新区 | 600 |
13 | 南湾湖风景区 | 100 |
14 | 上天梯管理区 | 100 |
15 | 鸡公山管理区 | 100 |
16 | 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 50 |
17 | 市委组织部(选调生、公务员招录) | 500 |
18 | 市财政局(市管国有企业) | 500 |
19 | 市民政局(社区工作) | 500 |
20 | 市教育体育局(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 200 |
21 | 市教育体育局(特岗教师) | 1500 |
22 | 市卫生健康委(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 100 |
23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其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 | 300 |
24 | 市人社局(三支一扶计划) | 200 |
25 | 市公安局(警备辅助队伍) | 200 |
26 | 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农林学院、信阳学院、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信阳航空职业学院等在信高校 | 500 |
27 | 中央、省直国有企业 | 500 |
合计 | 17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