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保洁人员配备,提高工资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保洁人员在农村清洁工程的常态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等,围绕公共设施维护、村级公共服务等领域,合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实行托底安置。坚持“谁开发、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就业补助资金以及扶贫、林业等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80%以上的收益用于开发公益性专项岗位,实现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争取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提升保洁待遇等工作;二是改进绩效考评机制,调动农村保洁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三是加大清洁乡村、垃圾分类宣传,不断提高老百姓自身保洁意识,不断强化保洁员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