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31 阅读: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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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新教师招聘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结合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1.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根据《关于印发<稳就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及各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淮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已于7月中旬发布,现因疫情原因笔试时间推迟,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一旦条件允许,加快进行笔试及后续相关工作。

2.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中国·河南第二届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69号),市、县人社部门坚持“放管结合”“简化程序”,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对于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在编制和岗位限额内,可以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进行自主招聘,招聘方式可采取校园招聘、考核招聘等多种方式,简化招聘程序,建立绿色通道,积极为基层引才、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