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
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确保2025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缴费期限
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养老保险费用的足额缴纳。逾期未缴的,将无法补缴,会直接影响缴费年限的计算,对未来退休待遇产生不利影响。
二、完成基数补差
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638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831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5元(300%)。目前税务系统已根据2025年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标准,产生7月—10月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差额的补缴工作。
请灵活就业人员高度重视,尽快核实欠费情况,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欠费补缴。如有疑问,可向当地税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12366、12333热线电话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 信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1月3日